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法律顾问指南
更新时间:2019-08-08
一、接受保护、调整的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规范,确立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受民法、合同法的调整,确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
二、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没有此类的内容要求。
三、主体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于用人单位,要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工作规范和相关要求;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确定报酬的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用工单位作为委托方,将工作任务委托给受托方(即劳动者),受托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完成工作,委托方支付给费用(劳务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不同。
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及合同法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而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用人单位应该根据雇佣的劳动者的性质和工作内容来确定如何签订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所对应的权利义务有区别,对此如果可以产生混淆,如果发生争议对用人单位是非常不利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障您的权利。